发布日期:2024-12-14来源:腾博官网入口网址,腾博tengbo9887官网,腾博游戏诚信为本9887怎么查浏览量: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公告。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盛屯矿业在公司内部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2021年6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汇资金收支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17、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香港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交易品种主要为与公司产业布局相关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品种。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确认。
2021年8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8,605,000股。
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负责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已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使用与商品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项目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以及海外投资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经营范围:含锗废弃物资源的再生与加工;高纯二氧化锗生产、批发;金属、稀有金属及贵金属批发,新能源材料及电子材料的研发、批发: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稀有金属及相关冶金、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配件。
14、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为2,980,000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将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9、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72,100股。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公司通讯地址及接待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8,972,1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8,972,100股。股本变动如下: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19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13、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价格为3.87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832元/股,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8、2021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7月5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61,9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刚果民主共和国卢瓦拉巴省科卢韦齐市曼尼卡县穆特沙沙区穆索姆坡村社区人民路大道1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助于改善子公司的流动性,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6、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上述拟担保限额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四)》。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电器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煤炭、焦炭、钢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本金既可采用自有资金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授信额度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价差结算。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66,571.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26%,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8,181.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19,962.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0%,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12、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业产品生产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17、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72,100股。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3.83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3.77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合计注销8,972,100股。
4、2021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 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次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资本市场等其他因素做出的决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存在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5、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1、2021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业务有资金需求,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7、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为2,980,000股。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考虑到当前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经与各相关方审慎分析、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主要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1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坚持风险控制与具体操作相互分离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资产及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内可循环使用。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价格为3.81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772元/股,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1、2021年8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8,605,000股。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累,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暂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6、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当商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交易部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由领导小组决策后下达操作指令。交易部门按照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信息咨询服务:通用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批发专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业务,具体为: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律师认为:(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后续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5、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何少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营范围:铅锌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矿产品购销;锌锗系列产品冶炼、深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冶炼、销售;锌锗原料伴生金属及废渣综合回收、加工、销售;锌焙砂加工、销售;硫酸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